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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创客汕尾”大赛

参赛须知

点击:895次   时间:2019-05-05 16:10:26

(一)参赛领域

参赛项目领域包括:智能家电、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,新一代信息技术(包括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)、生物医药、绿色低碳、工业互联网(包括工业互联网与 5G、区块链的融合等)、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并率先征集疫情防控及健康防护类项目,如诊断试剂、医疗器械、装备生产、药物疫苗、防护装备、大数据监测分析等疫情防控,以及疫情后健康防护、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和产品。

(二)参赛条件

1.企业组
  (1)在汕尾市注册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中小微企业;
  (2)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,具有良好发展潜力;
  (3)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,无不良记录;

4)前三届“创客中国”大赛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参赛项目及首届“创客汕尾”大赛获得金、银、铜奖的参赛项目,不参加本届赛事。

2.创客组

1)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,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;

2)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;

3)参赛项目的创意、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,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;

4)前三届“创客中国”大赛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参赛项目及首届“创客汕尾”大赛获得金、银、铜奖的参赛项目,不参加本届赛事。